强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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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自愿性供款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本计划」)的智易个人供款,属强积金特别自愿性供款的一种,独立于强制性及雇主/雇员自愿性供款。 透过智易个人供款,您可利用强积金平台灵活配合您退休生活的财务策划。

 

供款额及周期由您话事

周期 每月定额 整笔
供款额 低至每月港币300元 最少每次港币500元
指定供款方法 银行自动扣账 支票

自由提取累积权益

  • 每一计划年度内,最多可免费提取4次#
  • 每次最低提取款额为港币1,000元
  • 提取后之账户结存不少于港币1,000元

自行选择心仪的强积金计划

  • 毋须跟随强制性供款账户,亦不需要透过雇主安排供款

    多元化基金选择

    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设有一系列成分基金及预设投资策略,有不同投资目标丶风险及资产类别的基金类型,涵盖货币市场基金丶混合资产基金丶股票基金及保证回报基金+

    #任何本计划成员于每一计划年度内提取超过此上限,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可于每一次额外的提取中,收取港币100元为手续费。此项手续费将不适用于成员已投资于任何一个预设投资策略成分基金及如部分累算权益投资于预设投资策略成分基金没有摊分任何的情况。

    +有关详情,包括产品特点及所涉及的风险,请参阅中国人寿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强积金计划说明书(「强积金计划说明书」)。预设投资策略是由两项混合资产基金组成,即中国人寿核心累积基金及中国人寿65岁后基金,有关详情,请参阅强积金计划说明书。

    3种自愿性供款比较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TVC)
    特别自愿性供款
    (SVC)
    雇员自愿性供款
    (EEVC)
    税务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立账户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和积金易应用程式申请 透过积金易网上平台和积金易应用程式申请 透过雇主
    供款安排 成员自行供款 成员自行供款 经雇主从薪金扣除
    转移 可转移全部累算权益至另一强积金计划下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内 一般不可转移 一般于离职后方可转移
    提取 跟强积金强制性供款一样,在年满65岁退休,或基于强积金法例下的其他法定理据提取 任何时候* 一般于离职后方能提取

    ^2019/2020课税年度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最高扣税上限为港币60,000,该金额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及其他合资格年金保费的总限额。

    *根据不同计划的条款或有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