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保障资讯
中国人寿(海外)呼吁大家应时刻提高警觉,对可疑电话、电邮、社交平台、应用程序等保持警惕,慎防骗徒伪冒我们向您发布信息或索取个人资料。
以下为中国人寿(海外)的官方网站/平台:
● 微信:
微信订阅号:CLIO_Overseas
微信订阅号名称:国寿海外
(请以微信扫描器扫描)
背景
为协助市民识别短讯发送人的身分及防止市民堕入钓鱼短讯诈骗的陷阱,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警务处、香港银行公会及电讯业界合作推出「短讯发送人登记制」。
在登记制下,只有已登记成为「已获认证的发送人」的机构,才可使用其以「#」号开头的「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发出短讯。市民可凭「短讯发送人名称」开头的「#」号,以识别「已获认证的短讯发送人」身份。
「中国人寿(海外)」已加入登记成为「已获认证的发送人」的机构
为协助客户识别短讯发送人的身份,保障客户免受诈骗短讯侵害,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加入由通讯办推出的「短讯发送人登记制」。
本公司向香港登记手机号码的客户发出的单向短讯会使用已登记发送人名称:
- 适用于香港缮发的个人保险、团体保险及推广活动:#ChinaLife
- 适用于香港强积金:#CLT_MPF
请注意,短讯发送人登记制并不适用於:
1.可供接收者以发送人号码直接回覆的双向短讯;
2.使用非香港营办商提供之一卡多号 / 一卡双号流动服务的本地用户;及
3.香港以外的地区或国家的手提电话号码。
温馨提示:
若客户收到来自本公司的个人保险及团体保险、强积金的短讯但发送人名称分别不是「#ChinaLife」或「#CLT_MPF」,请保持警惕。
同时,可透过「通讯办」网站 (www.ofca.gov.hk/ssrs) 查阅参与机构及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
请不时检视保单的登记通讯数据(包括联络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及电邮地址),确保数据及时更新。如有更改需要,请即下载、注册及登入OneService APP/网页版进行更新!
为保障您的利益,请将保费直接存入本公司账户,切勿缴付至任何人士或销售代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理财顾问或保险经纪),详情请参考「缴费途径」。
对于我们同意承保的保单,均会向保单持有人发出保单合约,请即下载、注册及登入OneService APP / 网页版查阅保单。当收到保单合约后,如有需要,您可联络我们确认详情。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 – 「信息安全网」
https://www.infosec.gov.hk/sc/
香港警务处 – 「守网者」
https://cyberdefender.hk/sc/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https://www.ofca.gov.hk/sc/home/index.html
如有查询或举报与本公司有关之怀疑网上或短讯欺诈事件,请联络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