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之退休計劃
中國人壽中央公積金以總信託契約的基礎而設立。中國人壽中央公積金以單一信託形式之匯集協議接納所有參與計劃並藉此配合不同規模僱主的需求。其具下述兩方面的特點:
- 為參加的僱主提供一個低費用而高效率的途徑登記其參與計劃
- 使每一參與計劃的資產“匯聚”一起,令投資範圍得以擴大,藉此爭取投資回報
受託人
中國人壽中央公積金受託人為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受託人專責管理本公積金計劃。中國人壽中央公積金所有資產歸屬於受託人,確保投資能適當地進行。
行政管理人
受託人委任中國人壽(海外)為參與計劃的行政管理人。中國人壽(海外)擁有豐富經驗之專才,配合先進電腦管理系統,能勝任為參加基金的僱主提供以下服務:
- 就參與計劃備存妥善的賬目及記錄,並制備每年財務報表作核數及記存之用
- 協助制定計劃並為隨後計劃之改良或變動提出建議
- 安排計劃得到有關機構的註冊登記
- 協助安排參加程序
- 計算及支付利益
- 制備年報分發予僱主及僱員
投資經理
中國人壽中央公積金的投資由太平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進行及管理。太平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為一家專業投資公司,由眾多豐富投資經驗的人士包括會計師及投資專家等組成,能按市場最新情況作出迅速反應。
有關詳情,包括產品特點及所涉及的風險,請參閱中國人壽中央公積金簡介。
太平公積金計劃
太平公積金計劃為一項職業退休註冊計劃條例下設立之匯集退休計劃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豁免)規例之獲豁免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太平公積金計劃是以總信託契約形式設立,並以單一信託形式之匯集協議接納所有參與計劃。
受託人名稱: 中國人壽信託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人名稱: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經理名稱: 太平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太平公積金計劃現時提供單一投資工具,名為「儲蓄管理(保證基金)基金」之保單,提供不低於年息3.5%的淨保證回報。
最新的淨保證回報年息為3.5%。
有關詳情,包括產品特點及所涉及的風險,請參閱太平公積金計劃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