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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海外)推出「危疾全护保障计划」

一家保额,互通互享 多重保障三大严重病症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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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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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香港)癌症、急性心肌梗塞及中风1是香港最常见的严重病症,即使康复后仍有复发的可能,随之而来是长期的医疗开支及沉重的经济负担。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海外)」)推出全新旗舰危疾产品 - 「危疾全护保障计划」(危疾全护 / 计划),涵盖多达176种病症,并就上述三大严重病症,提供多重严重病症保障,为客户的健康持续护航。危疾全护具有「家庭共享保障」的特点,属香港市场罕有,各家庭成员的「多重严重病症保障」可以互通使用,让家人享有更周全的家庭保障。


涵盖多达176种病症
计划涵盖88种特别疾病,包括早期疾病及儿童疾病,以及88种严重病症,包括常见的癌症、中风和心脏相关疾病等,从多方面守护客户的健康。
多重严重病症保障,高达320%额外赔偿
即使在首次严重病症索偿后,客户仍可享有「多重严重病症保障」至88岁。计划就三大常见严重病症 - 癌症、急性心肌梗塞及中风提供多达4次「多重严重病症保障2」,总赔偿额高达额外原保额320%3,为客户提供持续保障。

一家保额,互通互享
只要与家人同时成功投保,家庭成员的「多重严重病症保障」之总赔偿额就可互相通用。若任何一名家庭成员不幸确诊癌症、急性心肌梗塞或中风,即使他的个人保障额已达总赔偿额上限,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仍可以就该受保病症索偿。

其他特色包括:
• 保障合资格的非受保病症 - 即使投保人确诊非受保的病症,只需符合有关条件4,亦同样受保,可获预支原保额50%
• 首10年升级保障 - 若投保人于首10个保单年度确诊任何受保严重病症或身故,将获支付高达额外原保额52%的赔偿
• 保费豁免保障 - 若未满18岁的受保人之父母,或成年受保人之配偶不幸于保费供款期内身故,将获豁免未到期的保费5
• 兼备储蓄功能 - 计划派发保证现金价值及终期红利6,让客户兼享潜在回报

成功投保 可享折扣优惠
由即日起至11月30日,凡成功投保危疾全护,可享有高达30%首年保费折扣优惠7
有关「危疾全护保障计划」的详情,请浏览产品专页

中国人寿(海外)推出全新旗舰危疾产品 - 「危疾全护保障计划」
中国人寿(海外)推出全新旗舰危疾产品 - 「危疾全护保障计划」
 

 


 
 备注:
1. 资料来源: 卫生防护中心-生命统计数字
2. 假设没有使用「家庭共享保障」及「关怀子女延伸保障」
3. 「多重严重病症保障」保障至受保人88岁,每次赔偿金额相等于原保额80%,总赔偿额高达额外原保额320%。假设受保人单独投保,而「家庭共享保障」及「关怀子女延伸保障」并不适用。
4. 符合「全安心保障」病症之条件:
1) 受保人于确诊日期起计生存超过14日(包括首尾2日);及
2) 受保人因该病症需入住医院的深切治疗部连续7日或以上,并曾因医疗必需而使用生命支持设备进行治疗 (输液和任何监控设备除外);及
3) 该病症并不符合本计划下任何一种受保特别病症或受保严重病症之定义。
5. 父母或配偶于保单生效日时须为50岁以下,方可享有保费豁免保障。
6. 终期红利为非保证的一次性分红,并非永久附加于保单上,在日后公布时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及面值之金额或会有所增减,而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将会相等或少于其面值。中国人寿(海外)将于保单退保时或保单满期时派发终期红利之现金价值;或于受保人身故时或当「特别疾病保障」、「严重病症保障」及「全安心保障」之总赔偿达原保额100%时派发终期红利之面值。
7.   保费折扣详情请参阅相关宣传单张。

 

上述资料仅供参考,并须受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有关产品小册子、保险合约条款及宣传单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