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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将於2019年4月1日生效

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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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及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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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将於2019年4月1日生效

立法会於2019年3月20日通过《2018年税务及强积金计划法例(关於年金保费及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的税务扣除)(修订)条例草案》,为强积金计划成员作出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VC)提供税务扣减优惠,将於2019年4月1日生效。

1. 扣税额是多少?
2019/2020课税年度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最高扣税上限为港币60,000元,该金额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及其他合资格年金保费的总限额。

2. 谁可以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只要您现时持有MPF账户,或是强积金豁免职业退休计划的现时成员,都可选择心仪的强积金计划,自行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及供款,毋需经雇主。

3. 何时可以提取?
如强制性供款一样,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只可在年满65岁退休,或基於强积金法例下的其他法定理据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