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保就業」計劃最新資訊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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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公布,政府「保就業」計劃將於5月25日起接受申請,合資格的僱主及自僱人士可向政府申請為期六個月的財政支援。有關強積金或強積金豁免職業退休計劃戶口須於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開設。
第一期補貼
- 申請時間:於2020年5月25日至6月14日
- 申請方法:透過政府「保就業」計劃網上遞交申請www.ess.gov.hk
- 發放時間:提出申請後三至四星期
- 涵蓋工資補貼時間:補貼將分兩期向僱主發放,第一期為2020年6月至8月
第二期補貼涵蓋2020年9月至11月的工資,政府預計於2020年9月發放。
申請資格
- 僱主*
- 所有為僱員作出強積金供款或有設立強積金豁免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
- 涵蓋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的「一般僱員」,不包括臨時僱員
- 涵蓋強積金計劃下65歲或以上的僱員
- 該些戶口須於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開設
- 自僱人士*
- 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已開立強積金戶口,並於同日仍未取消戶口的自僱人士
*部分僱主 / 自僱人士不具申請資格,詳情請參考上述「保就業」計劃網站。
網上申請所需資料及上載文件
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僱主
- 商業登記證或其他機構登記相關資料
- 強積金受託人名稱
- 強積金計劃名稱(需要涵蓋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有參與的所有強積金計劃)及註冊/參與編號
- 2020年3月合資格僱員(即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的僱員)的人數(只適用於由政府資助部分僱員工資的僱主)
- 僱主持有的銀行戶口編號及銀行月結單的掃描副本
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所需資料及上載文件,請瀏覽上述「保就業」計劃網站。
自僱人士
- 強積金受託人名稱(自僱人士名稱必須與強積金受託人紀錄相符)
- 強積金計劃名稱(只需填寫其中一個強積金計劃)及註冊/參與編號
- 自僱人士持有的銀行戶口編號及銀行月結單掃描副本
工資補貼額
- 僱主可選擇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任何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所有計算以此月份計算
- 僱主部分的申請金額為「指定月份」的半薪,上限為每名僱員9,000元
- 自僱人士的補貼為一筆過7,500元,不論該自僱人士擁有多少個強積金戶口
僱主申請承諾
- 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及
- 在接受政府工資補貼期間(第一期:2020年6月至8月)不會裁員,即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總數,不能少於2020年3月的僱員總數(無論當時有否支薪)
違反承諾後果
- 取回:在接受補貼的三個月期間,若未有把領取的當月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同一月份的工資,政府將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
- 罰款:若僱主在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總數,少於2020年3月的僱員總數(無論當時有否支薪),僱主須向政府繳付罰款
政府設立的查詢途徑
- 熱線:1836 122
- 電郵:enquiry@employmentsupport.hk
- 可由2020年5月25日起致電熱線,預約前往以下服務處查詢:
- 北角電氣道180號百加利中心1701室
- 觀塘創業街25號創富中心2507室
- 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455號華懋荃灣廣場1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