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由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作出的供款,可根據《稅務條例》獲扣稅。2019/2020及其後課稅年度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最高扣稅上限為港幣60,000元1。
資格
只要您現時是強積金計劃的僱員成員、自僱人仕、個人賬戶或獲強積金豁免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毋需經僱主,均可於中國人壽自行開立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及作出供款。
提取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會如強制性供款一樣,設有提取限制,只可在年滿65歲,或基於強積金法例下的其他法定理據提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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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稅務優惠金額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及其他合資格年金保費的總限額,而非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單一限額;且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將比合資格年金保費優先適用於稅項減免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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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取限制亦適用於超過每個課稅年度最高可扣稅金額的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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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詳情,包括產品特點及所涉及的風險,請參閱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強積金計劃說明書(「強積金計劃說明書」)。預設投資策略是由兩項混合資產基金組成,即中國人壽核心累積基金及中國人壽65歲後基金,有關詳情,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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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開立賬戶
填妥並交回申請表及所需文件,於中國人壽開立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
2
供款
每月定額供款(最低港幣300元);或任何時間整筆供款(最低港幣500元)
3
申請扣稅
於報稅表申報該課稅年度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資料
3種自願性供款比較
可扣税自願性供款 (TVC) |
特別自願性供款 (SVC) |
僱員自願性供款 (EE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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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優惠 | 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開立賬戶 | 透過積金易網上平台和積金易應用程式申請 | 透過積金易網上平台和積金易應用程式申請 | 透過僱主 |
供款安排 | 成員自行供款 | 成員自行供款 | 經僱主從薪金扣除 |
轉移 | 可轉移全部累算權益至另一強積金計劃下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內 | 一般不可轉移 | 一般於離職後方可轉移 |
提取 | 跟強積金強制性供款一樣,在年滿65歲退休,或基於強積金法例下的其他法定理據提取 | 任何時候* | 一般於離職後方能提取 |
^ 2019/2020課稅年度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最高扣稅上限為港幣60,000,該金額為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及其他合資格年金保費的總限額。
*根據不同計劃的條款或有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