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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海外)加入「短讯发送人登记制」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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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助市民识别短讯发送人的身分及防止市民堕入钓鱼短讯诈骗的陷阱,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警务处、香港银行公会及电讯业界合作推出「短讯发送人登记制」。

在登记制下,只有已登记成为「已获认证的发送人」的机构,才可使用其以「#」号开头的「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发出短讯。市民可凭「短讯发送人名称」开头的「#」号,以识别「已获认证的短讯发送人」身份。

「中国人寿(海外)」已加入登记成为「已获认证的发送人」的机构

为协助客户识别短讯发送人的身份,保障客户免受诈骗短讯侵害,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加入由通讯办推出的「短讯发送人登记制」。

由2024年11月1日起,本公司向香港登记手机号码的客户发出的单向短讯会使用已登记发送人名称「#ChinaLife」(适用於香港缮发的个人保险及团体保险)。

请注意,短讯发送人登记制并不适用於:

1.可供接收者以发送人号码直接回覆的双向短讯;

2.使用非香港营办商提供之一卡多号 / 一卡双号流动服务的本地用户;及

3.香港以外的地区或国家的手提电话号码。

温馨提示:

若客户收到来自本公司的个人保险及团体保险的短讯但发送人名称不是「#ChinaLife」,请保持警惕。

同时,可透过「通讯办」网站 (www.ofca.gov.hk/ssrs) 查阅参与机构及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