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电子供款渠道于疫情中继续全天候运作及2020年11月供款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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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现时香港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不断变化,银行及香港邮政或会提供有限度服务,详情请浏览各大银行及香港邮政网页

现特此作出温馨提示。2020年11月份的强积金供款须在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或之前缴交。敬请尽早准备付款结算书及安排缴交供款。病毒带来的影响难料,为免因邮递受阻而引致供款延误,中寿信托建议雇主使用二十四小时运作、更方便快捷的电子渠道,作出供款及递交供款结算书。我们提供以下有关供款的电子渠道:

电子缴付供款渠道:
- 中国银行(香港)网上付款
- 中国银行(香港)支票机付款
- 电子支票
- 自动转账

详细请浏览中寿强积金/公积金缴付方式专页

致参与雇主及成员通告(发出日期: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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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证基金(「待终止成分基金」)将于2020年11月30日(「终止生效日期」)起终止。倘阁下选择继续投资待终止成分基金,待终止成分基金的给付金额将转拨并用于购买中国人寿乐休闲保证基金(「承转成分基金」)的单位,而承转成分基金亦同为保证基金,而且有着相似投资目标。中国人寿乐休闲保证基金亦将作出若干变动,包括变更其保证机制,下调基金管理费及保证费,以及更改名称,自2020年12月4日起生效。详情请参阅有关之《致参与雇主及成员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