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就显誉传承保险计划
努力耕耘的成果应悉心管理,让财富永垂不朽,缔造丰盛人生,进而惠及后代,成为历久不衰的家族瑰宝。
宏就显誉传承保险计划(「本计划」)为分红保险计划,能助您达成不同的财务目标,实现资产增值、退休规划,丰硕成果世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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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富增值 成就丰盛人生
终期红利 累积财富
本计划提供终期红利1,助您累积财富。终期红利为一次性分红,并非保证。由第3个保单周年日起,于保单退保或保单满期时将派发终期红利之现金价值(如有);而于受保人身故时将派发终期红利之面值(如有)。
终期红利管理权益 助您锁定回报
为配合您的理财需要,由第1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及其后每个保单周年日,您可申请行使「终期红利管理权益」2以锁定保单中指定百分比的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有关申请需于相关保单周年日起计的30日内(包括保单周年日当日)被本公司接收。每个保单年度只可行使此权益一次,而每次申请之最低百分比为10%,所有申请之累计百分比上限为50%。申请作锁定的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将转移至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并成为锁定终期红利,锁定终期红利金额可获得保证,并按非保证利率积存生息(如有)3。您亦可从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提取金额灵活运用。
人寿保障 财富传承所爱
充裕寿险保障
本计划提供充裕的寿险保障至受保人138岁。一旦发生不幸事故,财富将以寿险保障形式传承挚爱,成为家人坚实的财务后盾。而随着年龄渐长,财务责任随之减少,本计划的寿险保障将逐渐下降,以平衡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障需要。
如受保人于保单有效期内身故,我们将向受益人提供身故赔偿,金额相等于以下最高者:
(i)受保人身故日的基本寿险之保额的指定百分比4;
(ii)基本寿险的累积到期已缴保费的100%;或
(iii)受保人身故日的基本寿险之保证现金价值;
+终期红利的面值1(如有);
+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总额2(如有);
─所有保单负债(如有)。
当支付身故赔偿后,保单会随之终止。
身故赔偿赔付方式
您可在受保人在世时,订立身故赔偿的赔付方式5。您可选择以一笔过或分期方式,即以10年期、20年期或30年期,每年一次定额向受益人支付相关赔偿,预先为家人建立财务稳健的未来。
如果受保人身故日的身故赔偿总金额少于400,000港元/50,000美元,或保单持有人没有于受保人身故日前确认身故赔偿之赔付方式,我们将以一笔过方式支付相关赔偿予受益人。
退休规划 灵活自主
全数退保赔付方式
不同人生阶段会有不同的财务需要。如需作出全数保单退保,本计划将支付退保价值。您可自选以一笔过6或分期7方式收取有关金额8,令资金调配更具弹性,切合所需。
就分期方式而言,于保单有效期内,及由受保人年届65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及其后每个保单周年日,您可申请行使「转换年金权益」,将保证现金价值、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1(如有)及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总额2(如有),于扣除所有未缴付的保费(如有)及保单负债(如有)后转换为年金,有关申请需于相关保单周年日的30日前被本公司接收。上述金额将转移至「转换年金权益户口」并成为年金总额。您可选择以10年期或20年期,每年一次收取年金,作为稳定的退休收入来源。如上述金额少于400,000港元/50,000美元,或您没有明确标明支付方式,您将以一笔过方式收取有关金额。
保单贷款 应付不时之需
如在保单有效期内有资金需要,可申请保单贷款9作应急之用。
保单货币选项
为配合您对不同货币储蓄的需要,本计划备有港元及美元作为保单货币。
24小时全球紧急支持服务
如受保人在居住地以外地区患病或因意外受伤,可免费获得24小时全球紧急支持服务10的周全保障。
宏就显誉传承保险计划
投保年龄 | 15天至70岁 | |
保障年期 | 至受保人138岁 | |
保费供款年期 | 5年 | |
保费缴付模式11 | 年缴或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12 | |
保单货币 | 港元/美元 | |
最低保额 | 4,000,000港元/500,000美元 | |
最高保额 | 100,000,000港元/12,500,000美元 |
备注:
- 终期红利为一次性红利,而且为非保证。于保险建议书展示的终期红利只作参考。已公布的终期红利并非永久构成保单的一部分,其现金价值及面值之金额可于其后公布时减少或增加,而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将会相等于或少于其面值。于保单退保时或保单满期时将支付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如有),而于受保人身故时将支付终期红利的面值(如有)。终期红利的实际金额仅于其应予支付时方会厘定。实际金额可能低于或高于预期价值。在某些情况下,终期红利的实际金额可能为零。终期红利金额受不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投资的表现影响,因此该金额相对较为波动且不时上升下跌。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调整终期红利之权利,过往纪录并非未来表现的必然指标。有关详情请参阅本计划的产品小册子之重要数据第5及6项,以及「非保证利益」风险。
终期红利将由第3个保单周年日起,于下列最早发生的情况下支付:
a)本公司支付身故赔偿时;或
b)保单被退保时;或
c)保单到了保单满期日时。 - 「终期红利管理权益」的每次申请之最低百分比为10%,所有申请之累计百分比上限为50%。该申请必须完全符合本公司的申请要求及确认后,才可行使此项权益。保单持有人于保单有效期内可行使此权益次数不限,惟每个保单年度只可申请行使一次此权益。本公司每次只会就每个书面形式申请处理一次终期红利管理权益的行使。于申请行使此权益时,保单内必须没有任何保单负债。申请获本公司批核后,锁定终期红利金额可获得保证。如申请获本公司批核,申请作锁定的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会在切实可行的期限内尽早转移至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成为锁定终期红利,并按照由本公司自行酌情并不时制定的利率积存生息(如有)。您亦可随时向本公司申请以一笔过方式提取部分或全部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内的锁定终期红利及累计利息(如有),而毋须保单退保,惟提取的金额不可低于由本公司不时厘定的最低金额。
锁定终期红利的实际金额只会在该申请获本公司成功批核后而厘定。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总额等于锁定终期红利及累计利息(如有)并减去从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已提取之金额(如有)。于本公司完成转移所申请的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至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后,相关保单年度的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如有)及面值(如有)会按比例调整。同时,其后保单年度的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如有)及面值(如有)亦会按比例调整。锁定终期红利将不可被还原或逆转为终期红利。有关详细数据,请参阅保单条款。 - 「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的利率并非保证不变,实际收益及/或回报可能低于或高于预期价值。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调整之权利。现时港元保单及美元保单的积存年利率分别为3.45%及3.9%。上述积存年利率不适用于「转换年金权益」。
- 受保人身故日的基本寿险之保额的指定百分比如下表所示:
「无忧日」指紧接受保人70岁生日的保单周年日或第20个保单周年日(以较后者为准)。若受保人的生日及保单周年日为同一天,「无忧日」则为受保人70岁生日当天的保单周年日或第20个保单周年日(以较后者为准)。受保人身故日于 受保人身故日的基本寿险之保额的指定百分比 「无忧日」之前 100% 「无忧日」起首个保单年度内 95% 「无忧日」后第2个保单年度内 90% 「无忧日」后第3个保单年度内 85% 「无忧日」后第4个保单年度内 80% 「无忧日」后第5个保单年度内 75% 「无忧日」后第6个保单年度内 70% 「无忧日」后第7个保单年度内 65% 「无忧日」后第8个保单年度内 60% 「无忧日」后第9个保单年度内 55% 「无忧日」后第10个保单年度内 50% 「无忧日」后第11个保单年度内 45% 「无忧日」后第12个保单年度内及其后 40% - 若选择分期派发方式,身故赔偿的余额将于保单内积存生息(如有)至派发期满。利息将会按年计算,而利率由我们不时厘定,并非保证。所有累计利息(如有)将会连同最后一期身故赔偿同时派发。如受益人于本公司全数赔付身故赔偿前的任何时间内身故,本公司将一笔过支付身故赔偿的余额及累计利息(如有)予已故受益人的遗产代理人,而保单亦会随之而终止。
- 若选择一笔过方式,保单将于全数支付退保价值后随即终止。
- 若选择分期方式(即行使「转换年金权益」),如转换年金权益申请获本公司审批,有关金额会在切实可行的期限内尽早转移至转换年金权益户口并成为年金总额,而其余的保单存款(如有)将会一笔过支付予保单持有人。实际转换的金额只会在该申请获本公司成功批核后而厘定。保单持有人一旦递交申请行使此权益后,该申请将不可作出任何变更、取消、撤回或终止。为免存疑,年金总额将不可被还原或逆转为保单价值。
行使转换年金权益后,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及面值(如有)、期满利益、身故赔偿、终期红利管理权益、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总额(如有)及24小时全球紧急支持服务将随即不适用。同时,仍未派发的年金将于保单内积存生息至派发期满。利息将会按年计算,而利率由我们不时厘定,并非保证。所有累计利息(如有)将会连同最后一期年金同时派发,而保单即告终止。保单持有人可于年金期内作一次一笔过全数提取转换年金权益户口的价值,而保单即告终止。倘保单持有人(即年金领取人)为个人,并于年金期内身故,我们将一笔过支付转换年金权益户口的价值予已故保单持有人的遗产代理人,而保单亦会随之而终止。 - 无论以任何形式收取保单退保的有关金额,有关金额可能较已缴保费总额为低。
- 保单贷款之利率并非保证不变,详情请向中国人寿(海外)查询。
- 24小时全球紧急支持服务由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提供,本公司不会对其服务素质作保证,亦不会就有关服务负任何责任。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修订有关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不需另行通知。
- 您应在缴费宽限期内缴交所须缴付的续期保费,使保单维持有效。有关详情请参阅中国人寿(海外)缮发的保单条款。如保单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领取之保单现金价值可能会低于已缴付之总保费。
- 如您选择以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的方式支付保费,您可一笔过全数提取尚未使用的预缴保费(包括利息,如有),惟中国人寿(海外)将收取相当于提取款项的3%,最低收费为200港元/25美元。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预缴保费一次。预缴保费之利率为年息4%,而有关利率为保证。
重要资料:
重要资料:
以上资料只供参考,有关产品完整的定义丶条款及条件,请参阅有关产品的保单文件。此外,请详阅所有相关的产品资料,并在需要时谘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 本保单由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海外)」或「我们/我们的」)承保,中国人寿(海外)负责保单的内容丶核保及赔偿事宜。在提交申请前,您必须完全明白产品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考虑产品是否适合您的个人需要及负担能力。
- 所有核保及理赔决定均取决於中国人寿(海外)。我们将根据您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接受或拒绝投保申请,如属拒绝申请个案,我们将退回全数已缴交之保费(利息除外)。
- 除外责任 - 如受保人参与下列活动或下列情况直接或间接引致的後果发生在受保人身上,则不在本保单下意外身故保障的责任范围内:(a) 在宣战或不宣战之战争丶内战丶革命或任何军事行动;(b) 叛乱丶骚动丶暴动丶罢工或恐怖活动;(c) 由於核子武器丶核子游离辐射丶核子燃料或其燃烧後产生的废料所致辐射的沾染。上述核子燃烧包括自发的核子分裂在内;(d) 在宣战或不宣战之战争期间丶任何军事行动期间或镇压叛乱时,受保人服役执行任务;(e) 直接或间接因受保人参与空中飞行引致,如受保人以乘客身份乘搭商业航空公司按规定的载客航线行驶的飞机除外;(f) 无论当时神智是否清醒,受保人作出或企图作出蓄意自我伤害或自杀(不论是否属重刑罪) ;(g) 分娩丶怀孕丶小产或堕胎,尽管由意外引致加速或产生;(h) 受保人因疾病丶传染病或非意外事故而施用外科手术;(i) 毒药丶毒气或毒雾,不论服用或吸入时自愿与否。受保人在火灾中意外吸入者除外;(j) 受保人以专业运动员身份参与运动或透过该运动赚取收入或报酬;(k) 受保人参加狩猎丶攀山丶赛车丶赛马丶滑雪丶滑水丶潜水丶降伞丶飞翔丶拳击或其它各种竞赛或表演;(l) 事故发生时,受保人正以职业司机身份在香港及澳门以外地区进入丶驾驶丶操作丶维修丶乘搭或离开车辆或任何陆上运输工具;(m) 被袭击丶被谋杀丶叛乱丶暴动丶民事骚乱丶罢工或进行逮捕,而事发时受保人是全职或兼职警务人员或受训学员,或是惩教署官员或成员;或(n) 被袭击丶被谋杀丶叛乱丶暴动丶民事骚乱或罢工,而事发时受保人任职消防员或以消防员身分当值并在发生火警时参与灭火或救人及保护财产活动。
另一方面,本产品小册子所载资料只供参考之用,有关重要不保事项及限制的详尽条款及细则,例如不可争议条款丶自杀及欺诈等,请参阅「保单规章」。 - 欠缴保费/自动保费贷款 - 您应按所选的保费缴付期准时缴交保费。倘若在缴费宽限期前仍未缴交到期保费,保费将以贷款形式自动从保单中扣除。所有保单贷款均带利息,并以我们不时采用的利率计算,而有关利率则刊登於公司网站www.chinalife.com.hk。累算的利息将成为保单负债的一部分。当贷款馀额相等或多於基本计划的保证现金价值时,保单将会被取消而您将蒙受有关保障及财务损失。在此情况下,保单的退保价值将用於偿还贷款结馀(包括利息),任何剩馀金额将退回给您。
- 红利及/或派息理念 - 本计划属於分红及/或提供积存利息之保险计划,从保单收取的保费将会按中国人寿(海外)之投资策略投资在不同资产上。保单持有人将根据其保单利益条款内有关条款透过宣布的红利及/或积存利率分享中国人寿(海外)投资资产中的盈利。中国人寿(海外)会确保保单持有人之间的盈利公平分配,也同时确保保单持有人和中国人寿(海外)之间的合理盈利分配。中国人寿(海外)将每年最少检视及厘定红利及/或积存利率一次,现时红利及/或积存利率的预期并非保证,改变会随着相关保单的整体表现及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投资回报丶营运开支丶理赔丶佣金丶续保率丶过往经验及对未来展望。此外,中国人寿(海外)亦会考虑所有因素的过往经验及未来展望,而此等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理赔 - 包括产品所提供的身故赔偿以及其他保障利益的成本。
投资回报 - 包括利息收入丶红利收入丶息率前景及与本产品相关资产的市场价格变动。
支出 - 包括与产品直接(例如:佣金丶核保支出丶保单缮发及缴付保费费用)及间接(例如:一般行政费用)有关的费用。
保单持续性 - 包括保单终止及部分退保的经验。
注:过往红利派发或派息的表现,并不代表本保单将来派发红利或派息的指标。
- 投资理念丶政策及策略 - 中国人寿(海外)致力维持减少投资回报波幅,提供稳定回报的投资理念。投资主要包括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资产,如政府及公司债券在内的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以支持保证的财政责任。为提高资产的财务表现,中国人寿(海外)会投资於股票类型资产及其他投资工具如互惠基金丶以及直接/间接投资於物业或商业机构。
投资组合分散投资於不同地区及/或行业。投资策略可能根据市况及经济前景而改变。中国人寿(海外)会於年结通知书内就有关改变而造成的红利及/或积存利率变更及对保单的影响通知保单持有人。
中国人寿(海外)目前就分红及/或提供积存利息之产品之投资策略如下:
有关中国人寿(海外)过往红利的资料丶红利及/或派息理念丶投资理念丶政策及策略,以及履行比率,请参阅中国人寿(海外)网页www.chinalife.com.hk/products/dividendandinvestment资产类别 目标资产组合 (%) 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资产 50% 至90% 股票类型资产及其他投资 10% 至50%
- 冷静期之权利 - 您有权在冷静期内以书面通知中国人寿(海外)取消保单并取回已缴保费,惟您必须未曾於本保单下作出过任何索偿。有关书面通知必须由您签署,并确保由发出新保单或可领取保单通知书给您或您的代表後起计21日内(以较先者为准),呈交至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13号中国人寿大厦22楼。
本产品有哪些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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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 | 本产品由中国人寿(海外)发出的人寿保险产品。任何已缴保费将成为我们的资产的一部分,而我们的财务实力将影响我们履行保单条款的责任,因此本产品受我们的信贷风险所影响。 |
退保风险: | 本计划的储蓄部分涉及风险,可能会招致亏损。如於早年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额可能大幅少於已缴的保费。 |
汇率及货币风险: | 任何涉及外币的交易都会涉及风险,例如政治或经济状况改变可能大幅影响货币价格或其流动性;而在转换货币时也可能因汇率波动而招致经济损失。您应留意潜在的货币风险并决定应采用哪种保单货币。 |
通胀风险: | 由於通胀会导致未来生活费用增加,即使中国人寿(海外)履行所有有关保单条款及责任,您现有的预期保障及/或回报可能无法满足您未来的需求。 |
流动性及提取风险: | 您须持有保单及缴付保费至指定年期。倘若在保障满期日前退保,您将蒙受财务损失。倘若您从保单中提取部分款项,将会影响您的保单价值丶身故赔偿及其他保单价值及需缴付有关手续费(如有)。 |
非保证利益: | 本计划包括非保证利益及/或回报。将来可得的确实利益及/或回报可能与产品资料所显示之利益及/或回报不同,而产品资料仅作说明之用。 |
保单终止: | 倘若(a)本保单失效或退保;(b)本公司已支付保单期满利益;(c) 本公司已赔付身故赔偿;(d)於保费到期後31日内仍未缴交到期保费,且保单没有任何剩馀保证现金价值;或(e)保单负债等於或多於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保单将会被取消。 |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包含之所有资料,包括文字丶图表丶相关网站或其他项目只作一般参考用途,并非旨在提供适用於各产品及服务的所有条款及不适用范围。详细资料请参阅实际保单或有关产品或服务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