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饶传承储蓄保险计划 II
丰盛的未来,源于今天的规划。
裕饶传承储蓄保险计划II(「本计划」),透过保证现金价值及非保证终期红利1,为您的财富带来长线增值潜质。同时,您可灵活运用财富,为自己和家人成就美好生活;更可轻松传承财富,与后代分享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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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潜在回报 助您累积财富
本计划是一份分红保险计划,为您提供潜在财富增长回报,其保单价值包含两个部分:保证现金价值及非保证终期红利1。
保证现金价值 会随着保单年期增长,让您的财富稳步上升。
终期红利1 为一次性分红,并非保证,将于第2个保单周年日起于特定情况下派发。
期满利益 为财富增值
当受保人年届138岁时,本计划将会发放期满利益,金额相等于保证现金价值,加上非保证终期红利1(如有),惟需扣除所有保单负债(如有),而保单亦会随之而终止。
灵活运用财富 配合理财需要
您可选择以调低基本金额2的方式,提取保单内的部分保证现金价值及非保证终期红利1,以实践个人的财务目标,惟保单价值将会相应减少。
此外,您亦可以保单贷款方式借出部分保证现金价值,作应急之用,而保单仍可维持生效。保单贷款需缴付利息,而利息由我们不时厘定,并非保证。
无限次转换受保人 财富代代传承
我们明白您希望为挚爱家人提供充裕的财富及安稳的生活,因此本计划特设「转换受保人选项」3。您可于第1个保单周年日或之后,并于受保人在世期间,无限次转换受保人。于每次转换后,保单之保障年期会延长至新受保人138岁,使财富不断滚存,并可代代传承。
后补受保人安排 轻松延续保障
您可于受保人在世及保单生效期间,同时指定最多两名后补受保人4,并订立后补受保人的先后次序。一旦受保人不幸身故,我们将会按照相关行政程序及次序,安排第一后补受保人成为新受保人,确保保单可以继续生效,延续对您和您家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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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赔偿
如受保人在保单生效期间不幸身故及保单内并未有任何后补受保人,受益人可获发身故赔偿,其金额相等于下列较高者为准:1) 本计划的累积到期已缴保费之101%;或
2) 受保人身故日的本计划之保证现金价值及非保证终期红利1(如有)之总和;
并需从中扣除所有保单负债(如有)。
当支付身故赔偿后,保单会随之终止。
身故赔偿领取安排
您可于受保人在世时,订立身故赔偿领取安排。您可选择以一笔过或分期方式,即以10年期或20年期,每年一次以现金形式定额向受益人支付赔偿,预先为家人建立财务稳健的未来。
若选择分期派发方式,身故赔偿的余额将于保单内积存生息至派发期满。利息5将会按年计算,而利率由我们不时厘定,并非保证。所有累计利息(如有)将会连同最后一期身故赔偿同时派发。假如受益人于收取身故赔偿期间离世,我们将会以一笔过方式支付身故赔偿的余额及利息(如有)予其遗产继承人。
如果受保人身故日的身故赔偿金额少于400,000港元/50,000美元,或保单持有人没有明确订立领取安排,我们将以一笔过方式支付相关赔偿予受益人。
24小时全球紧急支持服务
如受保人在居住地以外地区患病或因意外受伤,可免费获得24小时全球紧急支持服务6的周全保障。
简易核保
为使您可以轻松实现人生大计,本计划提供简易核保,毋须验身,申请简便。
裕饶传承储蓄保险计划 II
投保年龄 | 15天至 80 岁 | |
保障年期 | 至最新受保人138岁 | |
保费供款年期 | 5年 | |
保费缴付模式7 | 年缴 / 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8 | |
保单货币 | 港元/美元 | |
投保年龄 | ||
15天至75岁 | 76岁至80岁 | |
最低基本金额2 | 64,000港元/8,000美元 | |
最高基本金额2 | 120,000,000港元/15,000,000美元 | 30,000,000港元/3,750,000美元 |
备注:
- 终期红利为一次性红利,而且为非保证。于保险建议书展示的终期红利只作参考。已公布的终期红利并非永久构成保单的一部分,其金额可于其后公布时减少或增加。终期红利的实际金额仅于其应予支付时方会厘定。实际金额可能低于或高于预期价值。在某些情况下,终期红利的实际金额可能为零。终期红利金额受不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投资的表现影响,因此该金额相对较为波动且不时上升下跌。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调整终期红利之权利,过往纪录并非未来表现的必然指标。有关详情请参阅「重要数据」第5及6项,以及「非保证利益」风险。
终期红利将于第2个保单周年日起的下列最早发生的情况下支付:- 本公司支付身故赔偿时(只适用于当受保人身故日当天的基本计划之保证现金价值及终期红利之总和高于基本计划之累积到期已缴保费的101%)﹔
- 保单退保时﹔或
- 保单到了保单满期日时。
- 「基本金额」指承保表或批注上列明为「基本金额」的金额,只用作计算保费及保单内的相关价值,并不适用于计算身故赔偿。若基本金额于保单有效期内被更改,以上保费及保单内的相关价值亦将作相应调整。
- 新受保人必须与保单持有人存在本公司满意的可保权益,且年龄必须为15天至80岁,以及不可超过现任受保人之已届年龄,以较低者为准,并需符合其他由我们不时厘定的条件。于申请转换受保人时,现任受保人及新受保人必须仍然生存及受限于中国人寿(海外)的相关行政程序。保单的基本金额、现金价值、保单日期、保单年度、缴费满期日、累积到期已缴保费、身故赔偿及保单负债(如有)不会因转换受保人而改变。
- 后补受保人必须与保单持有人存在本公司满意的可保权益,且年龄必须为15天至80岁,以及不可超过现任受保人之已届年龄,以较低者为准,并需符合其他由我们不时厘定的条件。后补受保人的申请受限于中国人寿(海外)的相关行政程序。保单的基本金额、现金价值、保单日期、保单年度、缴费满期日、累积到期已缴保费、身故赔偿及保单负债(如有)不会因后补受保人成为受保人而改变。
- 利息并非保证不变,实际收益及/或回报可能低于或高于预期价值。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调整之权利。
- 24小时全球紧急支持服务由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提供,并不属于保单的一部份。本公司不会对其服务素质作保证,亦不会就有关服务负任何责任。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修订有关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不需另行通知。
- 您应在缴费宽限期内缴交所须缴付的续期保费,使保单维持有效。有关详情请参阅中国人寿(海外)缮发的保单条款。如保单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领取之保单现金价值可能会低于已缴付之总保费。
- 如您选择以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的方式支付保费,您可一笔过全数提取尚未使用的预缴保费(包括利息,如有),惟中国人寿(海外)将收取相当于提取款项的2%,最低收费为100港元/12.5美元。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预缴保费一次。预缴保费之利率为年息4%,而有关利率为保证。
重要资料:
免责声明
重要资料:
有关产品完整的定义丶条款及条件,请参阅有关产品的保单文件。此外,请详阅所有相关的产品资料,并在需要时谘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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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保单由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海外)」或「我们/我们的」)承保,中国人寿(海外)负责保单的内容丶核保及赔偿事宜。在提交申请前,您必须完全明白产品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考虑产品是否适合您的个人需要及负担能力。
- 所有核保及理赔决定均取决於中国人寿(海外)。我们将根据您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接受或拒绝投保申请,如属拒绝申请个案,我们将退回全数已缴交之保费(利息除外)。
- 除外责任 - 如受保人参与下列活动或下列情况直接或间接引致的後果发生在受保人身上,则不在本保单下意外身故保障的责任范围内:(a) 在宣战或不宣战之战争丶内战丶革命或任何军事行动;(b)叛乱丶骚动丶暴动丶罢工或恐怖活动;(c) 由於核子武器丶核子游离辐射丶核子燃料或其燃烧後产生的废料所致辐射的沾染。上述核子燃烧包括自发的核子分裂在内;(d) 在宣战或不宣战之战争期间丶任何军事行动期间或镇压叛乱时,受保人服役执行任务; (e) 直接或间接因受保人参与空中飞行引致,如受保人以乘客身份乘搭商业航空公司按规定的载客航线行驶的飞机除外;(f) 无论当时神智是否清醒,受保人作出或企图作出蓄意自我伤害或自杀(不论是否属重刑罪) ; (g) 分娩丶怀孕丶小产或堕胎,尽管由意外引致加速或产生;(h)受保人因疾病丶传染病或非意外事故而施用外科手术; (i) 毒药丶毒气或毒雾,不论服用或吸入时自愿与否。受保人在火灾中意外吸入者除外;(j)受保人以专业运动员身份参与运动或透过该运动赚取收入或报酬;(k) 受保人参加狩猎丶攀山丶赛车丶赛马丶滑雪丶滑水丶潜水丶降伞丶飞翔丶拳击或其它各种竞赛或表演; (l)事故发生时,受保人正以职业司机身份在香港及澳门以外地区进入丶驾驶丶操作丶维修丶乘搭或离开车辆或任何陆上运输工具; (m) 被袭击丶被谋杀丶叛乱丶暴动丶民事骚乱丶罢工或进行逮捕,而事发时受保人是全职或兼职警务人员或受训学员,或是惩教署官员或成员;或 (n)被袭击丶被谋杀丶叛乱丶暴动丶民事骚乱或罢工,而事发时受保人任职消防员或以消防员身分当值并在发生火警时参与灭火或救人及保护财产活动。
另一方面,本产品小册子所载资料只供参考之用,有关重要不保事项及限制的详尽条款及细则,例如不可争议条款丶自杀及欺诈等,请参阅「保单规章」。 - 欠缴保费/自动保费贷款 - 您应按所选的保费缴付期准时缴交保费。倘若在缴费宽限期前仍未缴交到期保费,保费将以贷款方式自动从保单中扣除。所有保单贷款均带利息,并以我们不时采用的利率计算,而有关利率则刊登於公司网站www.chinalife.com.hk。累算的利息将成为保单负债的一部分。当贷款馀额相等或多於基本计划的保证现金价值时,保单将会被取消而您将蒙受有关保障及财务损失。在此情况下,保单的退保价值将用於偿还贷款结馀(包括利息),任何剩馀金额将退回给您。
- 红利及/或派息理念 - 本计划属於分红及/或提供积存利息之保险计划,从保单收取的保费将会按中国人寿(海外)之投资策略投资在不同资产上。保单持有人将根据其保单利益条款内有关条款透过宣布的红利及/或积存利率分享中国人寿(海外)投资资产中的盈利。中国人寿(海外)会确保保单持有人之间的盈利公平分配,也同时确保保单持有人和中国人寿(海外)之间的合理盈利分配。中国人寿(海外)将每年最少检视及厘定红利及/或积存利率一次,现时红利及/或积存利率的预期并非保证,改变会随着相关保单的整体表现及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投资回报丶理赔丶续保率丶过往经验及对未来展望。此外,中国人寿(海外)亦会考虑所有因素的过往经验及未来展望,而此等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理赔 - 包括产品所提供的身故赔偿以及其他保障利益的成本。
投资回报 - 包括利息收入丶红利收入丶息率前景及与本产品相关资产的市场价格变动。
保单持续性 - 包括保单终止及部分退保的经验。
注:过往红利派发或派息的表现,并不代表本保单将来派发红利或派息的指标。 - 投资理念丶政策及策略 - 中国人寿(海外)致力维持减少投资回报波幅,提供稳定回报的投资理念。投资包括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资产,如政府及公司债券在内的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以支持保证的财政责任。为提高资产的财务表现,中国人寿(海外)会投资於股票类型资产及其他投资工具如互惠基金丶以及直接/间接投资於物业或商业机构。
投资组合分散投资於不同地区及/或行业。投资策略可能根据市况及经济前景而改变。中国人寿(海外)会於年结通知书内就有关改变而造成的红利及/或积存利率变更及对保单的影响通知保单持有人。
中国人寿(海外)目前就分红及/或提供积存利息之产品之投资策略如下:资产类别
目标资产组合(%)
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资产
30% 至90%
股票类型资产及其他投资
10% 至70%
有关中国人寿(海外)过往红利的资料丶红利及/或派息理念丶投资理念丶政策及策略,以及履行比率,请参阅中国人寿(海外)网页www.chinalife.com.hk/products/dividendandinvestment。 - 冷静期之权利 - 您有权在冷静期内以书面通知中国人寿(海外)取消保单并取回已缴保费,惟您必须未曾於本保单下作出过任何索偿。有关书面通知必须由您签署,并确保由发出新保单或可领取保单通知书给您或您的代表後起计21日内(以较先者为准),呈交至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13号中国人寿大厦22楼。
本产品有哪些风险?
信贷风险:
本产品由中国人寿(海外)发出的人寿保险产品。任何已缴保费将成为我们的资产的一部分,而我们的财务实力将影响我们履行保单条款的责任,因此本产品受我们的信贷风险所影响。
退保风险:
本计划的储蓄部分涉及风险,可能会招致亏损。如於早年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额可能大幅少於已缴的保费。
汇率及货币风险:
任何涉及外币的交易都会涉及风险,例如政治或经济状况改变可能大幅影响货币价格或其流动性;而在转换货币时也可能因汇率波动而招致经济损失。您应留意潜在的货币风险并决定应采用哪种保单货币。
通胀风险:
由於通胀会导致未来生活费用增加,即使中国人寿(海外)履行所有有关保单条款及责任,您现有的预期保障及/或回报可能无法满足您未来的需求。
流动性及提取风险:
您须持有保单及缴付保费至指定年期。倘若在保障满期日前退保,您将蒙受财务损失。倘若您从保单中提取部分款项,将会影响您的保单价值丶身故赔偿及其他保单价值及需缴付有关手续费(如有)。
非保证利益:
本计划包括非保证利益及/或回报。将来可得的确实利益及/或回报可能与产品资料所显示之利益及/或回报不同,而产品资料仅作说明之用。
保单终止:
倘若(a) 本保单失效或退保;(b) 本公司已支付保单期满利益;(c) 本公司已赔付身故赔偿; (d) 於保费到期後31日内仍未缴交到期保费,且保单没有任何剩馀保证现金价值;或 (e) 本保单的负债等於或多於本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保单将会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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