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保障
倘若受保人因意外而受傷,並於意外發生日起計180日內因該意外受傷而導致身故,本計劃將支付意外身故賠償,金額相等於保額的100%,以減輕家人的財務負擔。
如受保人以繳費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1時因意外而受傷,並於意外發生日起計180日內因該意外受傷而導致身故,賠償金額將為保額的200%。倘若意外是發生於受保人以繳費乘客身份乘坐公共航空交通工具2時,賠償金額將提升至保額的300%。
意外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
如受保人於意外發生日起計的180日內因該意外導致完全及永久傷殘3並獲得註冊醫生確認,本計劃將支付意外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為您及家人提供財政支援,渡過難關。
意外燒傷保障及體恤身故保障
如受保人因意外而導致三級程度燒傷4,則可獲賠償保額的50%。如受保人在保單生效期間不幸因非意外原因而身故,本計劃將向受益人支付體恤身故賠償。於作出意外燒傷保障或體恤身故保障後,本保單將隨即終止。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5
如受保人在居住地以外地區患病或因意外受傷,可免費獲得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的周全保障。
投保簡便及保證續保
只需回答幾個簡單問題即可投保,方便快捷。本計劃每年續保,最多可保證續保5年。
保障表
項目 | 保額之百分比 | |
1 | 意外身故保障 (不包括乘搭公共交通工具1及公共航空交通工具2時發生的意外) | 100% |
2 |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1 (不包括公共航空交通工具2)之意外身故保障 | 200% |
3 | 乘坐公共航空交通工具2之意外身故保障 | 300% |
4 | 意外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 | 100% |
5 | 意外燒傷保障 | 50% |
6 | 體恤身故保障 | 1,000港元 |
保單將於賠償以上任何一項保障後終止。
倍心安意外及傷殘保險計劃
投保/續保年齡 | 15天至60歲 |
保障年期 | 至緊接受保人65歲生日的保單週年日或5年保證續保權利完結時,以較先者為準 |
保費供款年期 | 於保障年期內每年繳付 |
保費繳付模式 | 年繳6 |
保單貨幣 | 港元 |
最低保額 | 500,000港元 |
備註:
- 公共交通工具指領有正式獲發牌的客運牌照的運輸公司營運並提供予繳費乘客乘坐之任何公共巴士、校車、小型公共巴士、客運汽車、的士、渡輪、氣墊船、水翼船、輪船、火車、有軌電車、地下鐵或其他定期運載繳費乘客的機械推動運輸工具;或由領有正式獲發牌並按固定線路及時間表行駛之任何機場客車。公共交通工具並不包括公共航空交通工具。
- 公共航空交通工具指領有正式獲發牌的航空公司或包機公司營運並提供予繳費乘客乘坐之任何僅可於已建成的商用機場或獲發牌商用的直升飛機場營運的固定機翼飛機或直升機,唯不包括特許承運、私人承運或主要用於觀光服務及娛樂用途的航空交通工具。
- 完全及永久傷殘指因為意外發生日起計180天內因受保障之意外受傷而引致的完全及永久傷殘,而該傷殘維持連續12個月後,受保人仍完全不能從事任何工作、職業或專業繼續賺取報酬、薪金或利潤。
- 「三級燒傷」指燒傷造成皮膚(表皮、真皮層及深入至皮下組織)全層的損傷或破壞。頭部的三級燒傷面積佔全身體總表面積至少2%,或於身體部份(頭部除外)的三級燒傷面積佔全身體總表面積至少10%。燒傷面積根據九分法或體表面積表來量度。
-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本公司不會對其服務素質作保證,亦不會就有關服務負任何責任。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修訂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不需另行通知。
- 您應在繳費寬限期內繳交所須繳付的續期保費,使保單維持有效。有關詳情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繕發的保單條款。
重要資料:
有關產品完整的定義、條款及條件,請參閱有關產品的保單文件。此外,請詳閱所有相關的產品資料,並在需要時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 本保單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人壽(海外)」或「我們/我們的」)承保,中國人壽(海外)負責保單的內容、核保及賠償事宜。在提交申請前,您必須完全明白產品所涉及的風險,以及考慮產品是否適合您的個人需要及負擔能力。
- 所有核保及理賠決定均取決於中國人壽(海外)。我們將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而決定接受或拒絕投保申請,如屬拒絕申請個案,我們將退回全數已繳交之保費(利息除外)。
- 除外事項及限制 - 本產品小冊子所載資料只供參考之用,有關重要不保事項及限制的詳盡條款及細則,例如不可爭議條款、自殺及欺詐等,請參閱「保單規章」。
- 欠繳保費/自動保費貸款 - 您應按所選的保費繳付期準時繳交保費。倘若在繳費寬限期前仍未繳交到期保費,保費將以貸款形式自動從保單中扣除。所有保單貸款均帶利息,並以我們不時採用的利率計算,而有關利率則刊登於公司網站www.chinalife.com.hk。累算的利息將成為保單負債的一部分。當貸款餘額多於基本計劃的保證現金價值時,保單將會被取消而您將蒙受有關保障及財務損失。在此情況下,保單的退保價值將用於償還貸款結餘(包括利息),任何剩餘金額將退回給您。
- 紅利及/或派息理念 - 本計劃屬於分紅及/或提供積存利息之保險計劃,從保單收取的保費將會按中國人壽(海外)之投資策略投資在不同資產上。保單持有人將根據其保單利益條款內有關條款透過宣佈的紅利及/或積存利率分享中國人壽(海外)投資資產中的盈利。中國人壽(海外)會確保保單持有人之間的盈利公平分配,也同時確保保單持有人和中國人壽(海外)之間的合理盈利分配。中國人壽(海外)將每年最少檢視及釐定紅利及/或積存利率一次,現時紅利及/或積存利率的預期並非保證,改變會隨著相關保單的整體表現及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營運開支、理賠、佣金、續保率、過往經驗及對未來展望。此外,中國人壽(海外)亦會考慮所有因素的過往經驗及未來展望,而此等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理賠 – 包括產品所提供的身故賠償以及其他保障利益的成本。
投資回報 – 包括利息收入、紅利收入、息率前景及與本產品相關資產的市場價格變動。
支出 – 包括與產品直接(例如:佣金、核保支出、保單繕發及繳付保費費用)及間接(例如:一般行政費用)有關的費用。
保單持續性 – 包括保單終止及部分退保的經驗。
註:過往紅利派發或派息的表現,並不代表本保單將來派發紅利或派息的指標。
- 投資理念、政策及策略 - 中國人壽(海外)致力維持減少投資回報波幅,提供穩定回報的投資理念。投資主要包括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資產,如政府及公司債券在內的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以支持保證的財政責任。為提高資產的財務表現,中國人壽(海外)會投資於股票類型資產及其他投資工具如互惠基金、以及直接/間接投資於物業或商業機構。
投資組合分散投資於不同地區及/或行業。投資策略可能根據市況及經濟前景而改變。中國人壽(海外)會於年結通知書內就有關改變而造成的紅利及/或積存利率變更及對保單的影響通知保單持有人。
中國人壽(海外)目前就分紅及/或提供積存利息之產品之投資策略如下:
有關中國人壽(海外)過往紅利的資料、紅利及/或派息理念、投資理念、政策及策略,以及履行比率,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網頁www.chinalife.com.hk/products/dividendandinvestment資產類別 目標資產組合(%) 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資產 10% 至 50% 股票類型資產及其他投資 10% 至 50%
- 冷靜期之權利 - 您有權在冷靜期內以書面通知中國人壽(海外)取消保單並取回已繳保費,惟您必須未曾於本保單下作出過任何索償。有關書面通知必須由您簽署,並確保由發出新保單或可領取保單通知書給您或您的代表後起計21日內(以較先者為準),呈交至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13號中國人壽大廈22樓。
本產品有哪些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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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貸風險: | 本產品由中國人壽(海外)發出的人壽保險產品。任何已繳保費將成為我們的資產的一部分,而我們的財務實力將影響我們履行保單條款的責任,因此本產品受我們的信貸風險所影響。 |
退保風險: | 本計劃的儲蓄部分涉及風險,可能會招致虧損。如於早年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額可能大幅少於已繳的保費。 |
匯率及貨幣風險: | 任何涉及外幣的交易都會涉及風險,例如政治或經濟狀況改變可能大幅影響貨幣價格或其流動性;而在轉換貨幣時也可能因匯率波動而招致經濟損失。您應留意潛在的貨幣風險並決定應採用哪種保單貨幣。 |
通脹風險: | 由於通脹會導致未來生活費用增加,即使中國人壽(海外)履行所有有關保單條款及責任,您現有的預期保障及/或回報可能無法滿足您未來的需求。 |
流動性及提取風險: | 您須持有保單及繳付保費至指定年期。倘若在保障滿期日前退保,您將蒙受財務損失。倘若您從保單中提取部分款項,將會影響您的保單價值、身故賠償及其他保單價值及需繳付有關手續費(如有)。 |
非保證利益: | 本計劃包括非保證利益及/或回報。將來可得的確實利益及/或回報可能與產品資料所顯示之利益及/或回報不同,而產品資料僅作說明之用。 |
保單終止: | 倘若(a)受保人身故;(b)於保費到期後31日內仍未繳交保費,且保單沒有任何剩餘現金價值;或(c)未償還的貸款額相等或超過保單的保證現金價值,保單將會被取消。 附加晚期疾病利益保障在下列任何情況下即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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