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现有医疗计划至自愿医保计划
合资格客户可转移现有的指定中国人寿(海外)个人住院保险计划(「指定计划」)至自愿医保计划。
什么是转移?
持有指定计划的合资格客户,可获得一次性机会于申请计划转移期内,把指定计划转移至自愿医保计划。转移可能需要进行核保。
哪些计划可转移至自愿医保计划?
以下为可作转移的指定计划:
•「国寿海外」尊尚医疗保险计划系列
•「住院宝」终身保险计划系列
• 关爱一生医疗保险计划系列
• 关爱一心医疗保险计划系列
•「康健保」系列*
• 住院医疗保险系列
• 住院医疗及额外赔偿保险系列
• 住院及手术保障系列
*「康健保」系列包括康健保住院医疗附加保险、康健保特级附加保险及康健保特级(N)附加保险。
中国人寿(海外)有哪些自愿医保计划可供选择?
本公司备有以下自愿医保计划可供选择:
• 自愿医保标准计划 ─ 卫您健康医疗保险计划
• 自愿医保灵活计划 ─ 健康常伴医疗保险计划系列
有关自愿医保计划之保障项目,请参考 「利益保障表」。
转移时需要重新核保吗?
视乎您的原有保单和所选自愿医保计划而定,转移可能需要重新核保。有关转移是否需要核保,请参考 「核保配对总览表」 。
转移前有什么考虑要点?
在决定转移前,您须考虑:
• 转移前后的保障
• 转移后原有保单之退保价值(如有)的安排
• 转移基本计划对原有附加保障(如有)的影响
• 保费差距
• 不保事项的分别
• 转移时的核保要求
• 转移后可能新增的不保事项及/或附加保费
转移安排知多点
条款及细则
- 「自愿医保计划申请及转移声明书」(「声明书」)须在原有保单的保单周年日前75天至15天(包括前后两天)(「申请计划转移期」)内提交至本公司。于申请计划转移期外递交的申请将不会被接受;及
- 对于原有保单属「住院宝」终身保险计划系列,当原有保单完成转换为新保单后及该新保单生效时(「成功转移」),原有保单将会被终止及其退保价值(如有)与多付保费及保费征费余额将以保单币种发出划线支票支付予保单持有人;及
- 对于原有保单属「国寿海外」尊尚医疗系列,当成功转移后,原有保单的无索偿自付额折扣将会被取消,此外,新保单的无索偿折扣之合资格保单年数(如适用)将会从零开始计算;及
- 如原有保单转为新保单时的核保要求为无需核保,以下事项的生效日于新保单内将维持不变(即与原有保单一样);如原有保单转为新保单时的核保要求为需正常核保,以下事项的生效日则将会在新保单生效后重新计算:
(i) 所有不保事项;
(ii) 附加保费率;
(iii) 特别条款(如适用);及 - 就保单持有人或受保人在递交投保申请文件时不察觉及理应不察觉的投保前已有病症,如原有保单转为新保单时无需核保,新保单的等候期将由原有保单之缮发日期、保单生效日或最后恢复效力日起计,以较后日期为准﹔否则,新保单的等候期将会在新保单之保单签发日或保单生效日(以较早日期为准)后开始计算;及
- 根据无需核保即可转移至指定自愿医保计划的合资格住院计划(参考「核保配对总览表」),则无需填写人寿保险要保书的第五(家庭状况)及第六(健康及相关资料)部分;及
- 原有保单中的合资格住院计划将于原有保单完成转换为新保单及该新保单生效时终止;及
- 当原有保单(「住院宝」终身保险计划系列除外)内有多付保费及保费征费余额(「该款项」),而原有保单与新保单的保单币种相同,该款项将以原有保单的保单币种进行退款;如原有保单与新保单的保单币种不同,该款项将会以港币折算等值新保单的保单币种并进行退款;及
- 若合资格住院计划为原有保单中的基本计划,原有保单中的所有附加保障在成功转移后将会被终止;及
- 倘若转移的核保结果为新增不保事项及/或附加保费率及/或特别条款(如适用),保单持有人有权保留原有保单中合资格住院计划并取消转移;及
- 于任何情况下,当成功转移后,新保单亦不能回复到原有保单(包括于冷静期内);及
- 声明书需与其他投保文件一并递交;及
- 本公司保留对「自愿医保计划转移」有最终决定权。
重要资料
您有权购买为独立保单的医疗保险产品,并可选择无须捆绑式地与其他种类的保险产品一并购买。
卫您健康医疗保险计划、健康常伴医疗保险计划及健康常伴优越医疗保险计划(如适用)乃合资格的自愿医保计划,保单持有人可享税务优惠。有关税务扣除之详情,请参阅香港税务局网页,并向您的税务及会计顾问征询税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