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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題

何謂壽險轉保?

轉保是指您使用或打算使用在新的人壽保險保單的投保申請日期*前/後的12個月內透過以下方式獲取的資金資助購買新的人壽保險保單:

  1. 從現有人壽保險保單提取的部分或全部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 作出退保/部分退保的安排,以獲得其退保價值
    • 提取保單貸款(包括自動保費貸款或抵押轉讓)
    • 提取保單價值(例如:套現紅利或贖回基金單位等)
    • 減額繳清
  2. 通過減少現有人壽保險保單的應付保費而節省的金額,包括但不限於:
    • 容許保單失效(例如:終止支付保費)
    • 行使「保費假期」的權利

* 投保申請日期是指您簽署新人壽保險保單的要保書的日期

那些交易不會被視為壽險轉保?
  1. 該新的人壽保險保單的訂立,是僅基於根據現有人壽保險保單的條文由現有人壽保險保單轉換為新的人壽保險保單;
  2. 在現有人壽保險保單與新的人壽保險保單是由同一位獲授權保險人發出,並且在不需要再次進行核保的情況下,該新的人壽保險保單是僅基於根據該保險人提供的轉換或轉移計劃,而使現有人壽保險保單轉換或轉移為新的人壽保險保單;
  3. 對現有人壽保險保單的唯一變更是關乎其附加條款的保障,而該保單基本計劃的人壽保險保障並沒有作出變更;及
  4. 購買新的人壽保險保單是為了取代在冷靜期內取消的現有人壽保險保單。
轉保有甚麼影響及風險?

轉保可能令您帶來實質及潛在損失。為保障您的權益,在決定轉保前,您應仔細比較現有人壽保險保單與新人壽保險保單的條款、了解以下因轉保而帶來的影響,以衡量轉保是否符合您的最佳利益:

財務影響

受保資格的影響

索償資格的影響

若您決定或打算「轉保」,於投保新的人壽保險保單時應注意什麼?
  1. 小心回答要保書內轉保聲明的問題,如對轉保定義存疑,您應向持牌保險中介人及/或現有人壽保險保單的保險公司作詳細了解;
  2. 若您於「轉保聲明」回答為「是」或「尚未決定」,您的持牌保險中介人必須向您解釋《重要資料聲明書 - 轉保》(“《聲明書》”),您應細心閱讀《聲明書》所載的內容,以及確保簽署前,持牌保險中介人已向您解釋《聲明書》上的所有資料及您明白有關內容;
  3. 若您並非完全明白《聲明書》的所有內容或持牌保險中介人向您提供的意見或資料與《聲明書》所載的內容有差異,則請勿簽署《聲明書》,以及不應取代現有的人壽保險保單;
  4. 若您對轉保有任何疑問,可前往保險業監管局的網頁 www.ia.org.hk以了解有關詳情。
我在2020年9月23日簽署新的人壽保險保單,但我曾/將就現有的人壽保險保單進行不同的保單安排,究竟那些與轉保有關?
保單安排: 是否屬於轉保?
1 於2019年10月23日調減現有人壽保險保單的保障額。
於新的人壽保險保單申請日期前12個月內調減人壽保險保單的保障額被視為部份退保。
2 打算停止繳付現有人壽保險保單於2020年9月30日起到期的續期保費,並讓該保單其時根據條款以自動保費貸款抵繳續期保費。
自動保費貸款視為保單貸款的一種,而有關情況將於新的人壽保險保單申請日期後12個月內出現。
3 於2020年5月12日從現有人壽保險保單提取已派發的可支取現金。
可支取現金為保單價值的一部份,而有關情況於新的人壽保險保單申請日期前12個月內出現。
4 打算於2021年9月20日停止繳付現有純人壽保險保單(沒有儲蓄成份)。
純人壽保險保單沒有任何保單價值,終止繳付保費將導致保單失效,而有關情況於新的人壽保險保單申請日期後12個月內出現。
5 現有人壽保險保單自2018年1月1日起行使「保費假期」至今。
現有人壽保險保單不是於新的人壽保險保單申請日期前12個月內行使「保費假期」。
6 於2020年9月23日取消現有人壽保險保單的附加醫療保障。
變更現有人壽保險保單的附加保障,而保單基本計劃的人壽保險保障並沒有作出變更。